根据《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学会交通信息化标准分委组织专家对《公路隧道物联网平台数据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。经审查,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同意立项。
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学会团体标准管理要求及程序抓紧编制工作,广泛征求意见,确保标准质量。如有单位或个人希望参与相关标准编制,可与学会标准委办公室联系。
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项目的立项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(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8日)实名以书面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学会标准委办公室,并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查证,会将予以严格保密。
联系人:束佩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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