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和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《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》的精神,《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企业申报和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,确定立项《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超保更换技术规范》团体标准。
现根据程序要求,将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向社会公示,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。欢迎有关高校院所、科研单位、企事业单位,以及有关标准化机构参与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。
本次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公示期为15天(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2日),公示期内,如果任何个人、单位对上述申请立项的标准有异议或者建议,请来函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