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智能制造网>物联网>资讯列表>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

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

2025年02月25日 10:02:03 人气: 22782 来源: 生态环境部
 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
 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、发展改革、教育、工业和信息化、财政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自然资源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水利(水务)、农业农村(农牧)、畜牧兽医、渔业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、气象、林草主管部门,各中央企业:
 
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国科技大会要求,进一步推动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落实落地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气象局、国家林草局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 
  生态环境部
 
  国家发展改革委
 
  教育部
 
  工业和信息化部
 
  财政部
 
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
 
  自然资源部
 
  住房城乡建设部
 
  交通运输部
 
  水利部
 
  农业农村部
 
  国务院国资委
 
  中国科学院
 
  中国气象局
 
  国家林草局
 
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
 
  2025年2月13日
 
  (此件社会公开)
 
  抄送:中央科技办。
 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2月14日印发
全年征稿/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:1271141964@qq.com
版权与免责声明
1、凡本网注明"来源:智能制造网"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智能制造网,转载请必须注明智能制造网,https://www.gkzhan.com。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、技术文章、资料下载等内容,如涉及侵权、违规遭投诉的,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,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。
3、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、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
企业推荐

更多